企业和求职者必看,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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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求职在找工作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会告诉求职者用另外一种用工模式,给求职者造成一定的误区。很多求职者就会纳闷,我来公司上班,不应该是合同工吗?今天在这里给大家简单的解析一下:
一、 什么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如保洁员、加油员、保安员、厨师等等。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是提供的是某个独立项目的劳务服务,发包单位需要的是承包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其合同标的一般“事”。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劳务派遣是提供的是派遣工,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员工数”。其合同标的一般“人”。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