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招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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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针对企业招聘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特整理了如下几条招聘办法,以供参考。
一、招聘
1.1根据部门人员编制,在定编岗位空缺时,部门经理在确认无内部调职可能性后,向综合部提交招聘需求。附该岗位的岗位职责、考核办法以及需要招聘的级别、笔试题目。按下列流程进行开展招聘工作:
(1)综合部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需求,并组织笔试、面试。
(2)人力资源部初步筛选初步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单位)进行面试,完成必要的测试,按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定级。
(3)综合部对测试合格者做背景调查。
(4)综合部将潜在入职人员报总经理审批。
(5)综合部通知合格者入职。
1.2如属于定编外的招聘需求,须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转综合部办理。
1.3如用人部门经理发现有内部符合需求者,按内部调动办理。
1.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聘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借聘人员除外);
(2)与岗位要求专业不对口且工作经验也与岗位不匹配;
(3)在学历、经历、年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有隐瞒、欺骗行为;
(4)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医生认为影响正常工作的。